代理人声明及承诺书 本人与 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对以下事项声明: 一、本人提供签约资料(身份证明、工作经历、学历、开户银行信息、收入证明、健康声明、解约证明或离职证明等)真实可靠; 二、本人已经与原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公司解除雇佣/代理人关系; 三、本人将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规范展业,不欺骗客户,不欺骗公司,在展业中做到: 1、如实告知客户享有的保险权益,准确解释保险条款,不曲解夸大保险责任; 2、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保险合同条款,正确指导客户亲笔填写投保书及相关投保资料,亲自见证客户签名,不代客户签字,不唆使或接受代签名; 3、在公司规定时间内送达保单正本,并如实告知客户享有犹豫期内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4、如实填写代理人告知书,不弄虚作假; 5、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费交到公司或保险公司,不滞留、挪用和侵占保费、保险金等; 6、不得有返佣给客户的违法行为; 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及《保险代理合同书》的有关规定; 8、在作为本公司保险代理人期间,不为国家政府机构作全职雇员或为本公司外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经办销售或代理保险业务。 四、本人维护保险代理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大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及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在招募代理人时遵循以下准则: 1、如实向招募对象说明行业前景及销售工作的发展及工作困难; 2、从招募流程中各环节协助招募对象了解自身的工作潜能及个人工作取向, 从而做出正确的工作抉择; 3、不向招募对象在其签约前提供任何工作报酬,以免产生不公平竞争; 4、协助新进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及其他培训; 5、不在同业职场范围进行招募,以致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及冲突; 6、以电话及信函联系招募对象时,须清楚说明来意,尊重对方的看法及决定,不用大量传真或电邮骚扰招募对象; 7、须得到公司授权方可在报章、杂志或其他各种媒体刊登或播放招募广告; 各类宣传口径必须和公司外网新闻保持一致; 8、招募工作所用的说明辅助工具,由公司统一制作,代理人必须得到公司同意后才可对其作增补或删减。不得招募已与公司签署保险代理协议的保险供应商签约的代理人; 9、遵守保监会及行业协会关于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管理的相关规定。五、本人已知悉并理解公司关于自保件定义及相关规定如下: 1、自保件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任一条件的个人寿险保单,代理人(含直系亲属)签约前和解约后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单不包含在内。 (1) 凡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中任一方与该保单销售代理人为同一人; (2) 凡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中任一方为我司其他代理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bc8be2a5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