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哪些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 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 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 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 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 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 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 月不少于一次。 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 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 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 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4 人,每增加 10 万平方米增加配备 1 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 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 5000 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人,且 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 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 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 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 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67062fb92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