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2012年校基金项目任务要求 为提升学校科研水平,2012年学校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从经费数量和覆盖范围两方面增大对校基金的支持力度。2012年校基金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项目任务原则上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但鉴于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异,签署的计划任务书需至少满足以下各类项目规定的任务要求之一。 一、自科类项目任务要求 1、重点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本研究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带经费(经费数量不低于校基金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本领域权威学术期刊文章,或EI、SCI检索期刊文章)。 (3)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并通过实审后公示发明专利2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 2、一般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本研究领域省厅级及以上带经费(经费数量不低于校基金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本领域权威学术期刊文章,或EI、SCI检索期刊文章)。 (3)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并通过实审后公示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 二、社科类项目任务要求 1、重点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本研究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带经费(经费不低于校基金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CSSCI文章,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引证文章)。 (3)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一般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本研究领域省厅级及以上带经费(经费不低于校基金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1篇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引证。 (3)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特别说明:校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在出版或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成都学院校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字样。凡未按规定标注的,不予以结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018f05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