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程序 所谓的遗产继承,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也就是同一个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候的份额方面,需要一律按照均等的原则来操作。如果继承人生活有困难,还需要酌情加以照顾,那么,遗产继承案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我下面介绍一下! 一、遗产继承案程序 (一)立案起诉阶段 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起诉状虽然书写很简单,但要注意信息的齐全和合法,也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注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无管辖权的法院不能接受该继承纠纷的立案,动产继承的由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继承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超过诉讼时效的继承案件也不能起诉。 (二)庭审阶段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 (三)诉讼执行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 二、什么是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三、遗产分配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5ea93256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