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农家客栈设立指南 1、申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2)《象山县民宿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 (3)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带原件核对);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1份; (5)无偿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无偿使用证明需收原件); (6)经营场所平面图(电脑图)1份(★详见注意事项第1条); (7)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8)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申报《特种行业许可证》所需材料: (1)《浙江省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民宿、农家乐)》原件1份(需申请人本人签字); (2)《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A4纸大小); (4)《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情况表》原件1份; (5)经营场所平面图(电脑图)1份(★详见注意事项第1条); (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承诺书原件2份(需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按指印);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经营场所平面图需以实际情况为准,需详细标明经营场所长、宽、面积,各层客房房号、床位、内部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逃生绳等)、洗消间(分为布草洗消和茶具洗消)、布草间、洗手间;如有餐饮还需标明灶头、水槽、餐具消毒柜等设施设备;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中,房屋建筑面积、经营层数需以实际测量为准;村委会(居委会)、镇乡(街道)盖章时,需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后再加盖公章; 3、办理执照所提供的各类表格、协议等必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及签名,使用蓝色圆珠笔、铅笔等视为无效;提交的复印件,复印内容需清晰、完整,不可缺页、少页,不可使用影印件; 4、《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d7f3be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