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综合考评表 序号 项目 严重影响社会一 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20分) 内容 扣分 得分 1、对于不履行职责,导致在本地区发生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性事件、故意犯罪致死3人以上的、因故意犯罪造成严重后果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起减5分;后果特别严重且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每发生一起减10分 2、使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服刑人员信息 录入率、核实率、反馈率达到90%以上(10分) 3、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到7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80%以上,特赦人员衔接达到100%。公安机关在刑满释放人员接回当日与其见面,并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10分) 4、涉及跨省衔接刑满释放人员衔接事宜,凡中央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协调后仍不履行衔接责任的,每一件扣5分;超过两件的,实行一票否决(5分) 刑满释放人员二 衔接工作落实情况(25分) 刑满释放人员三 安置场所建设情(10分) 5、立项或建成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达5个以上(5分) 6、依托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达到当地企业数1‰(5分)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促进就业和社 会保障政策(5分) 刑满释放人员四 安置帮扶政策落实情况(35分) 8、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救助政策(5分) 9、税务部门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安置刑满释放人员的企业落实减免税政策(5分) 10、按照《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5分) 11、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5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eb0bc256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