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单位停工停产放假一个月 工资怎么发? 【问题】 我们是小型私企,每年年初和年中各有1个月没有任务,全体员工放假1个月。“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有相关规定,那么,我们这种“没有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该怎么做。另:综合工时制我们在实行,但是基于某些考虑,加班费都是当月就支付的,没有放到这1+1个月去调休。年假的因素也暂时不计入本题。 【律师分析】 第一,如是1个月的停工停产,且单位造成的,应该给予1个月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实际是将因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的,单位给予工资的情形分了两段,一段是在一个工资周期内(包括1个工资周期),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另一段是超过1个工资周期的情 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如广东省规定“给予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第二、综合工时制,只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加班费用:一是实际工作时间超过累计规定的工作时间,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倍加班费用;二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倍支付加班费用。而《劳动法》规定,只有休息日加班可以补休代替,而“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只能支付加班费用,不能给予补休代替。所以单位给予加班费用是对的,如以停工停产的时间来代替给予加班费用是违法的。 第三、单位对年休假的处理也是对的。年休假是有薪假期,且不能剥夺;停工停产期间,员工被迫接受,给予的是生活费用,两者本身就不可“同日而语”。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 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员的确定 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 相携及田家,童稚开荆扉。 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 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 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 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 【简析】终南山,在今陕西西安市南,地近京城而又山林幽静。斛斯山人想来是一位隐士,同时是李白的好朋友。这首诗只写一次很平常的作客经过,但写出了很淳朴的感情。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 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f4496e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