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作为客观事物普遍具有的一种联系,是人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也是人们用以探索和揭示事物奥秘的一种重要联系。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因果联系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一种由原因诸要素运动变化发展转化为结果诸要素的过程,是一种转化与被转化的关系、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要全面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因果联系,首先就是要准确弄清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言其对立,是因为原因和结果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其一,二者含义不相同。其二,它们的时间顺序不同,一般来说,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其三,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一对具体的因果联系之中,原因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是引起者,具有“先动”的作用;结果一般处于“被动”的地位,是被引起者,是被引起的“后果”。因此在每一具体事物的因果联系之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混淆了二者,就会导致不分因果,甚至倒因为果、倒果为因的错误。言其统一,是因为原因和结果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原因离不开结果,相对结果而言,原因才成其为原因;同时,结果也离不开原因,结果相对于原因而言,没有原因也就没有结果。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事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另一方面,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转化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情形是某一现象在这一对因果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对因果关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另一种情形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甲现象作用于乙现象,引起乙现象的变化,甲是因,乙是果;反过来,乙现象又作用于甲现象,引起甲现象发生新的变化,乙成了因,甲则是果。 其次,把握因果联系,还必须弄清以下几点:①因果联系具有先行后续和引起与被引起的特点。在一对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一般来说,原因总是出现在前,结果发生在后,二者是先行后续的关系,但并不是所有前后相继出现的现象都是因果联系,既具有先行后续,特别是要具有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才是因果联系。②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作为联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受因果联系的支配,一切事物都处在因果联系的链条之中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因之果或无果之因都是不存在的。认为因果联系是一种心理习惯以及宗教宣扬的因果报应等都是唯心主义的观点。③因果联系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事物运动及其具体条件的复杂多变,往往会出现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因异果、同果异因等复杂多样的情况。这既增加了认识因果联系的难度,又激励、刺激着人们不断地去探求、认识因果联系的本质。④互为因果并不等于原因与结果没有区别,并不表明原因与结果二者是等同的。它们各自的先后顺序、地位功能是不同的。在同一对因果联系之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有着明确的界限,二者不能混淆、不能等同,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原因不能取代结果,结果也不能代替原因,如果混淆、等同了二者,就会出现错误。⑤互为因果不是在原来状态下的机械重复,而是存在着层次、档次的高低之分。一般而言,后一对“因果”以前一对“因果”为基础,要高于前一对“因果”;后一对“因果”是对前一对“因果”的继承与发展,创新与提高,轻视或是看不到这一点是不应该的。以教材上列举的生产 和科学的关系为例,生产的发展是科学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而科学上的发明发现又反过来成为促进生产发展的原因,生产和科学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很明显,在生产发展基础之上产生的科学发明与发现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并反过来作为指导生产、推动生产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时,此时的生产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生产了,这时的生产水平、生产能力已非昔日可比。这种更高水平的生产又会成为新的、更高水平的科技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正是这种一层比一层高的生产与科学的互为因果、相互促进,才构成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如果把互为因果的情形仅仅理解为只是原来状态下的简单循环,那就不会有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这显然是错误的。⑥互为因果的情况只是因果联系的部分现象,而不是因果联系的所有现象。换言之,并不是所有的因果联系都具有互为因果的特点。有的因果联系是互为因果的关系,有的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则不具有互为因果的特点,把所有的因果联系都视为互为因果的关系不符合客观实际,是不对的。 总之,只有全面深刻地认识因果联系,准确把握原因和结果的复杂关系,才能指导我们科学地认识事物和有效地改造事物,才能提高我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从而实现和达到想问题、办事情的预期目的,获得理想的效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1da9c4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