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善行就好 作者:张兆祥 来源:《慈善》 2015年第5期 孟昭旭 拜读了牟正华先生的《善举无真假好事可留名》一文,颇受启发,也有同感。只不过对于善攀是否留名,我认为还是由自己来定。不留名者是善行,留名者也是善行。在我看来这也是善文化的多元而立,都无可非议。还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但要尽量避免做傻事,坚决别做坏事,一辈子也就这回事。”不做坏事,别做傻事,一路善行就好。 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传统观念也有异,对善行确实有留名不留名之别。正如《朱子家训》中所说:“善欲人见,不是真善。”其实意思也无非是如果行善让人知道,到处张扬,甚至让人感恩谢恩,非真善也。然而在历史长河中,并不是无人这样做。当穷人家过不去时,以施舍小恩小惠帮人渡难,其背后却另有所图,这种人和事也确有之。令人也有这样情形:汶川大地震时,有些名人鼓噪一时,举牌亮相,要捐多少多少款,然而落实起来,有的姗姗来迟,有的甚至压根就没落实,显而易见的是为了张扬显示。当然自古至今,这在善行中毕竟是少数。 而坚守“善欲人见,不是真善”,也确实与今国情世情不相符。在当今价值取向发生变异而成多元之际,一些人见利忘义,一些人财富六斗,却不向社会承担责任。有甚者,用钱财去做恶,吃喝嫖赌啥都干,财大气粗,招摇彰显,还自以为“我的钱我当家,谁能管得着。”一些富二代作恶多端,其父母有钱财在后撑腰,胆大妄为,却不知去行善事,去积累道德。在这种情况下,善行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向社会输送正能量,启示、引领,激发向善、向上、向好的一种载体,对涤荡社会陋习,净化社会风气是大有益处的。因而从这种角度,不留名不宣传的善举好像对社会缺失了些什么。这一点我体会很深。我孝敬父母,向社会施救,做些善事善行,邻居、亲朋知道后到处宣传,致使在社会产生了影响,后来媒体知道后来采访,我一概拒绝。“孝敬父母天经地义,何要宣传彰扬”“善事善行是每个人都应有的义务和责任,何须去宣扬让人知道。”这可能是受传统“善欲人见,不是真善”之观念的影响。后来,事情反映到了县委宣传部门。有一次,时任县委书记的贾祖贫找我谈话,他说:“老孟,你的善行善举很有教育意义。当前社会风气不好,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来示范、引领,宣传部门、媒体采访你,就是为了让你这种善行善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你拒绝采访,岂不是拒绝向社会输送正能量,那就失去了你善行善举的意义了。如果社会都向你学习,都尽孝,家庭就会和睦和谐,都能向善献爱,就能使更多困难群众受益。你想想,这不仅有了善行善举,而且又向社会输送了正能量,为社会风清气正做了贡献,岂不更好吗?”他的一番话使我醒悟。是啊,一个人的能力能有多大,还是唤醒大家都去做这个的力量大啊。比如孝敬老人,不孝的人见到宣传孝敬老人的事迹,就会感到汗颜,就能激发他们行孝,就会引领社会孝风盛行,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从那之后,我先后被省、市、县媒体采访报道,以己之微薄善行去为社会风清气正服务。我在全县“善行义举榜”上的事迹在全县各机关、乡(镇)、村居悬挂,确实起到了引领作用,发挥了向社会输送正能量的作用,效果确实好。 所以我认为“善举无真假,好事可留名”应当值得大力提倡。当然,行善者愿意坚守“善欲人见,不是真善”之习惯、观念,不愿留名,仍应尊重善行人选择,无可非议。而善行善举者乐意接收采访、报导、宣传,更要积极倡导、宣传善行义举之事迹,以示范、引领、带动社会加大风清气正的力度。总之,善行留名也好,不留名也罢,都终归是善行,都具有积极意义,都能为社会提供向善、向上、向好的正能量。只要“坚决别做坏事”,一路善行就好,“生活其实没啥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53183a15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