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管理活动方案 一、经费使用计划申报制度 学期3周内,各工作室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和学期工作计划,自行制定学期经费使用计划,并上报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经同意后实施。 计划外的支出原则上不考虑,如有特殊情况,工作室必须提前提交活动方案,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名师工作室活动应立足课堂、聚焦课堂,以教学研讨为主要形式。各工作室每学年可聘请区外名师举办2次专题学术交流活动、组织1次区外(市内)学习交流活动,每次活动聘请名师以2人为限(在名师工作室成立后的有效时期内,由领衔名师或名师主持的名师工作室集体课题(或项目),开题、结题聘请专家指导论证的费用包含在内)。 二、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专项工作经费由名师工作办公室进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4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6000元。 区外专家来我区讲学,确有需要可安排车辆接送(限市区范围);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应提前申请,由名师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2.外出学习培训费、差旅费 由区教育局或区教师发展中心选派外出学习的,培训费可在区教师发展中心报销。 工作室一般不得自行组织外出学习。特殊情况下应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出具的邀请函(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协)会等出具的邀请函或通知不予考虑)并提前向名师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人员限名师工作室核心组成员(名师),省外的培训学习一年原则上不超过1次,导师每年外出的总次数不超过2次(另一次可以在省内安排),学员学习原则上限于市内。外出人员培训费可在区教师发展中心报销。 3.书报、资料费 (1)工作室每学年可为成员购买一本教育教学书籍。工作室选定后,由名师工作办公室统一购买。 (2)工作室每年度可以征订3-5种教育类报刊杂志。工作室选定后,由名师工作办公室统一征订,发放在领衔名师处。 4.工作餐费用 工作室开展活动时,如有需要可安排午餐(盒饭)。工作室事先向名师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统一安排。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08309f27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