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G05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审计范围和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与20 年度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 乙方的审计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列报会计报表。 甲方的义务是: 1. 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以及对某些会计事项做出书面的陈述书; 2.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的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4.在20 年 月 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负责,但对于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仍由甲方负责。 乙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会计报表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某些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行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4.在20 年 月 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收费 1.根据乙方各级别审计人员所需工时及《河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服务收费标准》,预计此项审计业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邮电通讯费等)另计。 2.甲方应在本约定书生效之日后三日内支付乙方审计服务费的50%,另50%在乙方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支付。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相应调增审计服务费。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用途,分发、使用乙方为其出具并提供的审计报告;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与乙方签发的审计意见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乙方自己所作的重要说明。 六、约定事项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如变更约定事项,在变更后的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会计师事务所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名盖章) 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aea17281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