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指南】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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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办企业办理税事项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开业登记,请凭已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以下方式在税务部门办理开业涉税(费)事项(以下称为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

一、 办理渠道

(一)通过电子办税渠道办理

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进行在线办理。

2.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www.gd-n-tax.gov.cn)查阅、下载办税指南。

(二)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 办理事项

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包括以下10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


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其中前5项为必报项目,5项根据纳税人的需要进行办理。

三、办理说明

新开办企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交业务套餐事项申请后,税务机关进行集中性处理、反馈,纳税人收到反馈通知后,只需根据系统提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即可领取税务文书,完成领取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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