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 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 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 代理记账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 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 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 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 对在执行业务中熟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 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 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的操作规范 1.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工作。 2. 代理记账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 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正。 4. 依法制止客户示意做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 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 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 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意外的任何利益. 8. 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d6d148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