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宁风景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2.11.21 • 【字 号】明发改审批〔2022〕276号 • 【施行日期】2022.11.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景区管理 正文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宁风景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明发改审批〔2022〕276号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泰宁风景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文旅〔2022〕1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泰宁风景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209-350400-04-01-560593)建设,对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新动力,提升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泰宁县杉城镇南会村。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含旅游公厕)3500平方米,景区道路1000米,自行车道1000米,步道1000米、生态停车场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智能监控、安防消防、应急救援等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景区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7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8万元,基本预备费190.5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项目勘察、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泰宁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15b37d5a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