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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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社会政策学十讲》

姓名:李梦娜 专业:社会保障 学号:406408914036

《社会政策学十讲》全书分为十章,每章探讨社会政策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如社会政策学的内涵,它的历史起源与未来发展,它的研究对象(社会政策、社会问题、福利国家、社会支出等),它的意识形态基础(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平等主义、保守主义),它的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维度等。 全书从社会政策学定义出发,作者认为社会政策学主要研究关于人类福祉的社会关系,以不断改进增进人类福祉的体制,它是一门综合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等综合性学科。在本书第八章中,文章有一部分主要谈及关于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公平和效率是否能纠正社会不公平,使我引入对社会保障领域政策中公平和效率的思考。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法定社会成员缴纳社会保险税(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对劳动者及其家属因遭遇疾病、年老、失业、工伤、生育风险以及因特定原因生活困难者提供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以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社会稳定的措施、制度的总称。

从社会保障建立之初到至今,社会保障倾向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公平原则一直作为其得以实施的主体地位。一般而言,公平分为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经济公平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社会公平是公民对公平的主观感受。而作为倡导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政策,力求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平:

1.保障起点和权利公平。起点公平在社会保障中往往倾向于对于社会公平基本权利的保障、尤其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如:我国社会保障正式项目中的最基本的保障层次-会救助。社会救助是社会公民所共同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社会成员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过家庭经济调查和公示的审核通过就可以享受。我国社会救助项目,以针对“三无”人员、鳏寡病残者、贫困户、以及遭遇天灾人祸者在其生活困难时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基本生活需要的资金帮助和服务。公民享受教育健康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在西方被统称为“福利权利”或“社会权利”,被视为对基本公民权的拓展。社会保障把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享受了全民的社会保障,意味着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从而在一个公平的起点上参与社会竞争。

2.保障机会公平。机会公平是指,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被覆盖在社会保障范围内任何社会成员,都应有均等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均等。在我国,政府为尽可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尽可能使社会成员都能享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已根据中国国情建立了覆盖农村和城镇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养老保险中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3.维护过程公平。过程公平指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在竞争过程中依据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参与竞争。对于社会保障的过程公平:一方面,体现在社会保障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即凡是法律规定条件内成员在缴纳社会保障费(税)之后均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于参与同一社会保障制度下的社会成员享受待遇的条件一致,并且政府部门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社会服务和资金。

4.调节结果公平。结果公平是指在保证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之后,使所有社会成员享受与其努力程度相匹配的成果,实现分配结果的均等化。分配结果的公平更多体现在社会保障项目顺利的实施的财务机制中。如养老保险实施的部分积累的财务机制。部分积累制是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有机结合的创新之举,它有效的结合两种财务机制的优势,避免两者缺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以现收现付制为原则的社会统筹基金和基金积累制的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模式。社会统筹基金是在大数法则的概率论理论原则下,分摊同质年老风险,现社会资金在年老者和年轻者之间分配的代际转移,这种注重代内转移的分配方式更侧重公平的价值取向。 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的是个人缴纳费用的完全积累制,实现个人收入在一生


不同阶段的分配公平是效率的基础,个人取得的保障待遇完全取决于本人缴纳费用,这种财务制度更多的注重政策测效率问题,分配公平能提高效率,分配不公损害效率。向贫困户的救助,使得高收入者一部分资金流向低收入者,避免低收入者落入“贫困陷阱”之中,形成恶性循环。那么,社会保障所具有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预提积累式的延期支付,在一定程度上能缩小收入分配结果上的不公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差别,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的效率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保障的社会经济效率;其二是社会保障自身的效率。社会保障的社会经济效率表现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于宏观意义上而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保障通过其机制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微观方面,首先,分散个人疾病、年老、生育、失业、工伤等风险,避免社会成员陷入贫困的境地,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其次,社会保障不仅是简单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且也通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方式,提升个人劳动技能增进劳动力供给,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有序的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提升其社会经济效率的重要一环。最后,社会保障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基本原则下,投入资本市场,一方面确保了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为增值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为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促进资本市场竞争具有重要影响。社会保障自身的效率表现为:首先,作为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者的相关部门是否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政策的执行者是否按照政策意图有效执行相应的法律、规章、条例;其次,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是否实现其原先致力于推广的目标,使社会成员享受福利待遇。

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抽象地争论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是没有意义的。政府在制定社会保障政策虽然必然会面临公平和效率悖论的难题,往往单方面追求效率必然导致公平的缺失,如若政府过分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公平,必然会形成社会财富和贫富差距的增大而引起政局不稳定和社会动荡;而过分公平可能使政府面临政绩低效的情况,如政府在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一味致力于推进公平政策的实施,会使国家陷入经济水平低下的怪圈。对于现实意义而言,政府必然要追求公平和效率之间平衡,公平必须以效率为基本前提,没有效率的公平是无源之水,真正的公平是有效率的公平;同时,公平又是效率的保证,如果收入分配非常不公,则经济发展将面临动荡的社会环境。因而,对公平与效率的取向要落实到社会保障的不同项目及不同的层次,那些完全由或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更倾向于公平,或者是公平优先;而强调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则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效率。当然这也只是相对的,而并非绝对意义上的偏重。所以能使公平和效率达到一种均衡的社会保障模式才是一个好的社会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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