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中心2015年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与“绿色南方,源自你我”的环境方针,切实防止各类安全及环境事故的发生,尽量减轻各类事故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同时切实把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公司与财务中心签订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 一、 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2、加强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印章安全。 3、加强对财务信息、数据及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 4、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有提取大额现金必须派专车、专人护送,确保安全。 5、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发生经济损失事故。 6、保证公司信贷信息、数据及资料的安全。 7、控制本部门各类固废物(如废纸等)的排放。 8、做好环境管理有关统计报表的申报工作。 9、及时完成上级有关安全环保上的各项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甲方要求企管部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管理监督检查。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7f56f7bceb19e8b9f6ba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