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注意事项 1.一般规定 (1)水处理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地系统,即三相五线制,零线与地线不得混用。 (2)设备及配电箱外壳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不得直接与零线相接。 (3)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 (4)接地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接地线线径不得小于工作零线,架空间距大于12m时,应采用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设备外壳地线,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芯软线。 (6)地线必须采用黄绿相间导线,相线为黄*、绿*或红*,零线为蓝*,不得混用。 2.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下列水处理电气设备应做保护接地: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配电总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装置,大型固定机械设备必须单独设置重复接地装置。 (2)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3)每一接地装置必须采用两根以上的导线,在不同点与电气装置连接。 (4)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缆。 (5)电动工具所使用的*座必须有地极*空。 (6)每一用电设备的开关处,均须安装漏电开关。 4.防雷 (1)塔吊、井字架应设置防雷装置,其接地冲击电阻不大于30Ω。 (2)安装避雷装置的机械设备,其用电线路应采用钢管,钢管须与接地装置相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4b95fa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