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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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普通中师毕业证书、人中专毕业证书、职业中专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特殊情况经研究需要认证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2.填写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3 年(含xx年)以前毕业的需提供录取新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三、收费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收费标准:xx/份。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下,认证工作在正式受理之日xx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2.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认证结果领取:

对于经认证的学历证书,统一出具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通知,并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历认证频道上查询。 申请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进度情况,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缴费发票到办理单位领取证书认证结论。


六、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结论。复议个案在20个工作日内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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