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机关行政五大特征 1.直面农民群众。乡镇干部处在广大农村第一线,直接同农民和居民接触,管理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事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要靠乡镇干部的递接作用直接和广大群众见面,并想方设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拥护,从而带领他们去努力完成。同时,农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特别是在广阔天地里改造自然获取生存、发展和幸福和平之机会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组织直接回复满足,在很多情况下更需要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 2.管理汇报结合。乡镇机关面对的是整个农村社会。农村社会中土地流转、计划生育、村务选举、婚丧嫁娶、儿童失学等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它都得管。管得多,而不让老百姓感到厌烦和掣肘,这需要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出发,提高管理技术和行政能力的精细化程度。因此,更要管得细。真正从农民群众满不满意、愿不愿意、高不高兴的核心追求出发去管理,去服务,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切的问题。就此而言,乡镇机关真是头绪纷杂,任务繁多,内容琐细。也正因此,就必须坚持原则,贯彻政策。不管是宪法还是地方组织法等专门法律,赋予乡镇机关的权限都是有限的。遇到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乡镇机关需要依法依规向上级请示、汇报,不应擅作主张。 3.执行原则高效。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往往是原则性要求,广泛性意见和适应性举措,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就需要乡镇机关在执行时化原则为具体,以具体操作细化总体意见,以当地实际落实重大举措。同时,乡镇机关与广大群众经常保持直接接触和密切联系,很多工作就其现实性而言,无法过度强化原则性,强调笼统化。因此,既要保证原则不动摇,又要坚持高效优质,这的确是对其行政素养的考验。 4.注重综合协调。在乡镇,既有乡镇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又有许多上级职能部门派驻的单位。诸如林业、水务、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农机、广播电视等等县市级单位都可能会在乡镇派驻机构。要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全面发展,必须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加强统一领导,搞好条块结合。 5.必须整体推进。正因为乡镇工作兼具具体性、综合性、执行性特征,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其它各类组织,虽都有各自的职能和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搞协同,靠协调。大多数工作必须跨越部门来开展,想要将其截然分开,各干各行,以做到近乎绝对意义上的权责分明,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决定了乡镇干部在工作中务必要树立集体行政意识,要学会做多面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d21a42bb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