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抵过,法大于天 ——观《黄克功案件》有感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党支部组织我们观看了法制警示片《黄克功案件》,看完电影后我深有感触,在为黄克功惋惜的同时也对当时的审判长雷经天予以高度的赞扬,我认为法制就应该像雷经天同志那样秉公执法、大公无私。 黄克功在逼婚不成枪杀陕北工学学生后,在当时党内及边区掀起了惊涛骇浪,经过详细调查及对黄克功审讯事实确定后,毛主席决定交由边区高院判决,由于当时董必武院长和谢觉哉副院长不在边区,最终,审判的重担落在了和黄克功是生死之交的边区法院审判长雷经天身上,这对于雷经天来说是相当难的,于公黄克功身为红军指战员知法犯法,罪不容恕。于私,黄克功是自己长征的救命恩人,也是私交较深,很难判决。于是案情升华到了在陕北工学公审的境地。 当时也有主 “杀”和主“留”两大阵营:其中公诉方、陕北公学学员及部分群众代表是坚决要求判处黄克功极刑的一方,黄克功的战友及抗大同仁则是想尽办法保全他的生命。作为审判长的雷经天,又时常纠结于法律与人性之间。在法理和人情之间,在“杀”和“留”两个阵营之争前面,雷经天不仅在一碗水端平,还要“两碗水端平”,所以,雷经天在说服李兴国时给自己判了“三个死刑”: “第一,判处了使用 ‘特权’的死刑;第二,判处了情感用事的死刑;第三,判决我等待上司意见、不想独立审判、怕承担责任的死刑。我是判了自己三个死刑,才在判决书上按的手印啊!” 雷经天当时认清形势, 认为自己是法律的代表,身上流淌着公平、公正的正义血脉。所以才会有判决上如此决绝的一幕。 通过观看电影,我觉得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那就是“功不抵过,法大于天”,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不忘初衷,以全心全意的为人名服务为根本宗旨,不能居功自傲,为所欲为,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影视中信上所写不能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只有这样,我党及我党所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立足于人民,才能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当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我党及政府高调反腐,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旧制,一个个“苍蝇”、“老虎”的落马让人民感到寒心的同时又感到大快人心,习总书记这种壮士断腕的决心让我们看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也让我们看到了共产主义的希望。 一个国家若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陕安朱雀佳苑项目部 余海钰 2014年12月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3d828603d8ce2f016623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