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储备粮油及贷款管理有关情况调查工作报告 市分行: 根据总行《关于开展地方储备粮油及贷款管理有关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发银客一〔2010〕19号)文件精神,我组对灵丘县市县级储备玉米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组根据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粮食局《关于新增市级储备粮指标分配的通知》(同粮联字〔XX〕68号)及市农发行《关于对大同市粮油储运公司等二十一家企业申请市级储备粮贷款的批复》(同农发银复〔XX〕3号)文件精神,于XX年12月14日向灵丘县粮油转运站发放市级储备贷款30万元,贷款方式信用,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5.58%。该站于XX年1月收购玉米25万公斤,价款30万元。由于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轮换及出库销售通知,该笔贷款于XX年12月13日展期至XX年年12月13日,展期利率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6.12%。XX年年12月13日展期至2010年12月12日,展期后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7.29%。 二、地方储备粮油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XX年,市政府首次拟建储备规模计划及相应地方储备粮配套指标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县级储备没有配套。市级储备粮按市政府计划执行,储备品种玉米,储备数量25万公斤。由于没有上级粮食主管部门轮换及出库通知,目前储备库存未动。 三、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情况 灵丘县由县粮食局粮油转运站承担储备任务,该站仓库容量、仓储条件、仓储设备、检测仪器、保管人员均符合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对储备玉米实行集中承储、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无违法经营、出库、空库现象。 按照“谁储备、谁补贴、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由市政府对储备贷款进行利息费用补贴,补贴方式为每年末一次性补贴3万元。 四、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及评价 储备粮贷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应坚持“钱随粮走、全程监督、封闭运行”的原则。在粮食库存监管中,我组信贷员每月到企业进行库存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未发现坏粮和挤占挪用现象。该笔贷款从贷前调查到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均符合贷款管理操作流程,贷款发放符合农发行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我行贷款管理办法的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一,市政府应督促县政府执行储备计划,保证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现虽已建立地方储备粮油应急保障机制,但实际粮食库存设备体系未落实到位,为了更好的执行该机制,县政府应出具相关文件和拨付配套资金。 第三、储存期限即满,粮油转运站已向县粮食局申请出库轮换,建议上级粮食主管部门及时批复出库轮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2cfe5d297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