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十回 曹雪芹说 清朝时,《红楼梦》作者是谜,“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史料记载有明珠之子、曹寅之子、曹寅之孙等几种说法,胡适据此考证判断,曹寅之孙曹雪芹即是贾宝玉的人物原型,并由此断定他是《红楼梦》的作者。 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约生于1724年)。 曹雪芹著《红楼梦》,有史证,有自证。史证即胡适、周汝昌等人考证出来的史料,自证即原著第一回作者自序及署名。文中与书名题旨“金陵十二钗”、自题诗“满纸荒唐言”、创作经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作者斋号“悼红轩”都能相联系的只有曹雪芹。要确立曹雪芹的著作权,文本内的作者署名是力证。至于曹雪芹前面的那一串名字,则另有深意:首先是障眼法,罗列一堆马甲以防范文字狱风险;其次是自谦,曹雪芹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站在五千年古圣先贤的肩膀上创作《红楼梦》,他笔下的贾府一家之史吸收了二十五史之精华,故自谦“披阅增删”,以示不敢贪天之功为己有,不敢贪古圣先贤之功为己有,与作者自云“虽我不学,下笔无文”表现的自谦态度一致;再次是入圣,曹雪芹署名附着于女娲补天神话,石头、空空道人都是神话形象,东鲁孔梅溪则调侃山东孔圣人之后(即衍圣公),从而构筑一条由天到人、由神话到现实的传承路径,强化《石头记》受命于天的神圣性。 胡适考证,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非曹雪芹说 自20世纪70年代起,曹雪芹的著作权受到戴不凡等红学家的质疑。 雍正五年(1727)曹雪芹十二岁时,其叔曹頫因罪被罢官入狱,次年正月曹家被抄,雪芹随家人移居北京,他在南京仅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没有机会和可能像贾宝玉那样过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没有过贾宝玉在大观园中那样的经历,而脂砚斋批语称大观园的故事都是“作者曾经,批者曾经”,“有是语,有是事”,“此语余亦亲闻,非编有也”,“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作者亲历之现成文字”,“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曹寅书斋)故事!”“谁说的出?经过者方说得出!”“非身经历,岂能如此触处成趣?”“非经历过,如何写得出?”脂砚斋在甲戌本《楔子》中也强调小说是作者“亲见亲闻”自身的经历。质疑者认为胡适的曹雪芹著论断失去了基石。但主曹雪芹作者说者指出曹雪芹在被抄家后,还能寄居于其姑母曹王妃(曹寅长女,由康熙帝指婚于平郡王纳尔苏)王府中,依然能有富贵生活的经历。 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载,曹雪芹只是《石头记》的批阅增删者,贾宝玉的原型并非曹雪芹,而是“其叔辈某人”,“元、迎、探、惜者,皆诸姑辈也”,《永宪录续编》等史料证明裕瑞的说法是对的,而且裕瑞连曹雪芹的长相都知道,因他的舅舅明琳是曹雪芹的好友。裕瑞、明义、袁枚三位清朝人都称大观园是南京的随园,《红楼梦稿》中正盖有“江南第一风流公子”的印章。论者据此认为作者“石头”(脂批:“石头即作者耳”)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改写者和“传书人”,辨者则称该说法因误解原著第一回曹雪芹自序及署名所致。 在甲戌本的每一页《石头记》书名的下面,都署名脂砚斋,刘传福在其所著《曹頫,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中指出:“百年红学忽视了这200多个脂砚斋的署名,尤其时常‘放声大哭’的脂砚斋在1754年‘甲戌重评’亲笔署下自己的这些名字的时候,曹雪芹还活着,且之后还活了十年。谁署名谁是作者,这是我们的常识。”但在《红楼梦》第一回脂批有中“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等语,表明了脂砚斋也承认曹雪芹的著作权。但脂砚斋是谁,同样是谜,唯一的史料也是裕瑞记载,“其叔脂砚斋”,称他是曹雪芹的叔父。胡适据脂批认为:“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由于对曹雪芹著作权的强烈质疑,红学界研究索隐出多达65个作者,如洪昇、吴梅村、冒辟疆、顾景星、袁枚、曹寅、曹頫、曹颙、曹硕、曹顺、曹颜等等。 后四十回 高鹗续书说 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思想旨意、宝黛性格、艺术风格上均存在差异,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自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因此,胡适、俞平伯、顾颉刚、吴世昌、周汝昌、李希凡、蔡义江等学者把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判给了高鹗。 [33] 深圳大学研制《红楼梦》电脑多功能检索系统结论称: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在用词和描写等方面有很大差异。 无名氏续书说 王利器:《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就旧传本加工订正而成的,也就是如他自己所说的“准情酌理,补遗订讹”。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12月推出“四大名著珍藏版”,其中第三次修订后的《红楼梦》校注版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该社古典部主任周绚隆说:张问陶所说“补”字恐怕应该是补订而不是续补的意思。 张庆善认为,署名的变化,吸收了红学界对后四十回续书作者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出版者和整理者严谨的态度。 周绚隆认为,现在还无法证明后四十回一定是曹雪芹留下的,只能暂用“无名氏续”,期待后续研究作出解答。 程伟元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来叙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很多人认为这是搪塞的借口,但冯其庸认为: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 曹雪芹残稿说 王国维、王蒙、白先勇等学者支持“曹著说”。 在1980年首届国际红学研讨会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陈炳藻利用计算机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用字进行测定,他得出的结论是一百二十回的作者是一个人,即曹雪芹。 持“曹著说”者指出,后四十回实录曹家真事的分量超过前八十回,表现在贾政的官场经历与曹頫相符,甚至写到曹家获罪的第一要案——骚扰驿站,抄家的细节也十分写实,贾母之死、家宅被盗、典房卖地、甄宝玉自述透露了曹家许多后事,所以张爱玲说后四十回熟悉曹雪芹的家事。大观园终散、黛玉之死、宝玉出家,构成大悲剧结局,且照应前八十回的设定,尤其抄家、招伙盗、海疆戡乱这些特别敏感的文字更只能出自曹雪芹之手。 鲁迅: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 林语堂: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 徐迟:后四十回写的是封建制度的败落和塌台,因此封建卫道士们曾经对后四十回如何的怕得要死,恨得要命,硬是要将它扼杀在摇篮里!程伟元找回了后四十回,由责任编辑或助理编辑的高鹗很认真、很谨慎、很漂亮地完成了抢救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30fc3207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