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09 年度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报考条 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 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 1. 取得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相关工作满 3 年;其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建筑工程 <岩 土工程 > 、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 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 工程力学,以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 2. 取得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专业大学本科 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 2 年,(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 作满 3 年); 3. 取得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硕士或以上学 位,从事相关工作满 1 年,(其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相 关工作满 2 年)。 4.其它 ⑴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时间计算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 ⑵ 已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 可申请免考 《建筑结构基 础知识及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 2009 年房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1 份; 2.近期彩色同版免冠一寸证件照片 2 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 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3.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申请免考《建筑结构基础知识及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有关法律 法规》的人员必须提供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4.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均须统一用 A4 纸复 印并由持证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5.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立即取 消考试资格或吊销证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4b3a5f1a9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