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警示教育学习材料 2011.9.13 主讲人:周国盛 一、高校腐败连连案发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院校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逐年增多。2005年以来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调查300多件,涉案人数共计400人,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5人。北京海淀区是一个教育密集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39所高等院校,以及22所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和众多民办院校云集在此。1998年5月至2008年5月,海淀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54件65人,其中发生在高等院校的案件为46件55人,占85%,2002年至2004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查处的高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仅占3年立案总数的7.6%。而2005年,这一比例达到了30%;2006年前7个月,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就超过了2005年全年数量。这些案件涉及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等23所高校。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涉案金额节节攀升,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过千万。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40个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类案件占到了近93%,涉案数额从两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广州地区高校5年共发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0多宗,被纪委立案查处110宗15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5宗39人;移交检察机关查处22宗22人,移交公安机关1宗1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4件26人。而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有36 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截至2004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73件297人,占同期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15%和4.61%。据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统计,近三年来,杭州下沙高教园区14所高校中有9所发案,共查处13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名高校干部落马,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7人。西湖区检察院统计也表明,2005年以来,该院共查处辖区内高校反腐大要案17起,17名高校干部受惩处。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王长林表示,“教育系统贪污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之一。” 二、招生领域成为高校腐败“病灶”之一 借招生之机徇私舞弊,大肆贪污受贿 高校招生本是学校选拔人才的一个渠道,但这却成了一些招生人员手中决定学生能否上学的权力,使得他们借招生之机徇私舞弊,大肆贪污受贿。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经披露,一位广西考生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附加条件是必须交10万元,否则领不到录取通知书。无独有偶,西安音乐学院向每个被录取的学生收取3万元的“教育基金”,还要让家长写上自己是自愿捐助的“证据”,否则不会给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交了钱之后居然没有任何收据,包括去银行汇款也没有回单。近日,又传来西安科大顶风乱收费,要拿录取通知书先交2万元的消息。桂林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水淋(正厅级)在1993年至2000年,利用担任院长便利,采取“特批录取”、“降分录取”、“关照录取”,多次收取学生家长人民币3.7万元,违规录取3名高考低分学生,最终被检察机关查处。另外,一些高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利用招生之机索贿受贿。尤其是在单独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领域,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的招生腐败案,涉案人员一般为各校、各地教育部门招生办工作人员。如重庆师范学院学生科一名科长在一次暑期招生中,收受两名考生家长贿赂8万元,索取5名考生家长贿赂5.8万元,一次招生便挣了10年的工资。暨南大学体育部副主任李兆森于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利用主持体育部全面工作,并分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等职务便利,在招收体育特长生和为本校新生采购校服的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家长及服装厂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4万元。北京中央美术学院附中原校长金某以及原副校长、教务部主任等3人因涉嫌受贿、贪污、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今年7月28日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日,因此案牵扯出的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也在甘肃开庭。据悉,被告人金某伙同副校长石某,为非法录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先指使教务主任柯某某在电脑中将11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的分数调成合格,后又为上述考生的试卷改分。之后为怕事情败露,又伪造了试卷。同时3人以学校收取赞助费为名,共收取学生家长100余万元。检察院并透露,此案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了过去金某涉嫌贪污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据了解,2003年4月,郑卫民为了让其子郑某到北京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上学,托人找到该学院附中校长金某,金某狮子大开口说要交纳30万元“赞助费”。郑卫民吩咐甘肃省石化公司驻兰州办事处主任王唐升从其管理的陇兴公司拿出30万元,以赞助费的名义给附中。没想到这30万元赞助费被金某贪污,金某被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批捕,郑卫民也随之落入法网。而为学生转系、转专业、推荐免试读研究生、评奖等,也成为一些教育工作者搞权钱交易的“大好”机会。 4.违规办学倒卖文凭 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利用所掌握的权力,违规办学倒卖文凭,从中牟取暴利。原广东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周之行,涉嫌利用分管全省高等成人教育电视大学招生办证工作的机会索贿受贿一案,最近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由于周之行的个人违法行为,导致涉及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了近万个电大文凭,造成1988年以来最大的违规办学案件,在此过程中周之行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56万元,贪污162万多元。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杨某非法倒卖成人教育研究生文凭牟取暴利,检察机关从其家中搜出数百万元存款和几十万元现金,并查出杨某在广州购买了5处商品房,还包养了3个女人。乱发“注水文凭”。“注水文凭”与假文凭不同,是由高校颁发的“合法”文凭,是真文凭,只是其中水分颇大。据观察,许多国内一流的高校、省级党校都发放了这类文凭。这类文凭的发放,主要是为了学校的某种利益,是权与学、钱与学的交换。目前无须进行严格入学考试的研究生班“遍地开花”,借机公款上学。如学校与某行业联合开设研究生班,入学考试一般是通过各个学校单独命题,被招生的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一般由行业集体掏钱,也有的是行业掏大头,个人掏小头。还有一些是有实权部门的在职领导,由于握有各种项目的审批权,可以给高校安排土地批租、增加经费、提供项目等许多“好处”,一些高校就主动迎合,变相送文凭。这些官员的学费由公家出,论文请人代写,考试有人代考,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拿文凭,取得一个进一步升官的资格。据报道,海南省党校违法违规发出数千张文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陕西暴露的问题只能说是“见一叶而知秋”。全国各地的高校腐败案件近年频繁被媒体曝光: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10年徒刑、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余万元、江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杭中茂去年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而“出事”。 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受贿案,2006年7月25日,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夏季至2005年上半年,陈少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3次收受贿赂款共计36万元。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受贿案,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李金和利用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的职务之便,在湖北大学基建工程和建设师生公寓过程中,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8万元、美元4200元。2006年12月,李金和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受贿案,2002年3月,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妻雷维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泽霖利用职务之便,从1996年起的四年时间内,与其在该院当副教授的妻子雷维宁在招生过程中受贿25.5万元。 贺国强指出,这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高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高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地位崇高,使命光荣,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应当有更高的要求。 贺国强强调,当前,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特别是对过去抓得比较好的一些工作,比如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治理乱收费等,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二是要注意抓好财务管理、高考招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校办产业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要高度重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决不能让污七八糟、消极腐败的东西进校园;五是要充分发挥高校研究力量强、人才聚集的优势,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望以上内容对我们每一个人都起到警示作用,不要让腐败玷污了神圣的教育事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93423339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