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纪律 1. 上课音乐一响即保持绝对安静。除负责纪律的干部外,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下方位,找同学说话和讨论问题。违者扣5分。此项由纪律委员监督执行。 2. 迟到者五分钟内扣5分,十分钟内扣10分,十五分钟内后15分,迟到超过15分钟算旷课。两次迟到按一次旷课处理。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3. 作业不写每次扣千分制10分,凡作业本掉了的,要补齐全部作业。若作业完全情况太差,通报家长,潜回家补齐作业。此项由学习委员监督执行。 4. 上课、自习无故旷课者(不超过两节),第一次通报家长,且写500字,记述迟到经过及心理活动。千分制扣30分。第二旷课回家反省一周,写一周反省日记(300字以上)。此项由纪律委员监督执行。 5. 上课、自习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扣10分,经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请出教室。此项由纪律委员监督执行。 6. 午休不可说话,否则罚一周拖地,再犯取消午睡资格,通报家长。 7. 上课吃东西,罚5元一次交于班费。 (二)清洁卫生 8. 不得随地乱扔垃圾,或者在教室内吃泡面、吃瓜子。违者扣5分。此项由劳务委员监督执行责。 9. 每日按照班级名单二人打扫卫生,需在上课前至少5分钟开始打扫。班级常规扣分按5倍扣千分制。此项由劳务委员监督执行。 10. 大扫除逃避工作者,按作业不写处理,且惩罚其周五留下来打扫卫生。此项由劳务委员监督执行。 11. 打扫寝室卫生低于92分者,扣值日生5 分,且写情况说明。每周按平均分排名,第一名宿舍成员+15分,舍长+25;若宿舍五天连续100分,每人+20,宿舍长+10分;平均分高于94分者,各成员+10分;以上不累加。此项由生活委员监督执行。 (三)体育锻炼 12. 课间跑操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请病假必须有病假条。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13. 跑操凡请假,5分一次; 14. 课间跑操只要有一人说话,全体留下来受罚,受罚者扣10分。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15. 连续一周跑操全勤者+5分,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四)班团干部 16. 班长及副班长应严格执行《班规》,按时填写《班级日记》,负责考勤;协助其他班委搞好工作。每周向全班作一次总结,平时代表全班同学向班主任反映意愿。班主任不在班上时,代行班主任职权。若有失职,视情况严重程度,分别予以在班上作书面检查,留职察看或撤职等处罚。 17. 学习委员平时应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按时交到教导处。负责统计班级每次考试的相关数据。每日统计家庭作业给班主任。若有失职,分别予以在班上作书面检查,留职察看或撤职等处罚。 18. 劳动委员负责安排值日生,到点检查清洁卫生;若有失职,处罚同上。 19. 文娱宣传委员应积极组织各种文娱活动,每月至少负责班级板报,写各种班级文书。若有失职,处罚同上。 20. 体育委员负责早操和体育课整队,管理纪律。记载体育课违纪情况,组织并监督课间操与罚跑。组织班内班级间各项体育活动。若有失职,处罚同上。 21. 纪律委员负责课堂纪律和自习纪律,提醒并监督同学们遵守课堂纪律,记载违纪情况。若有失职,处罚同上。 22. 团支部书记: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协助班长做好学生纪律管理;负责有关文书写作。若有失职,处罚同上。 23.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记录每一笔开销。记录宿舍得分及晚上宿舍签到。 24. 安全委员,负责班级设备维修,及时汇报给总务处及班级工具的领用。 25. 各班委随时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一个月接受全班同学一次评议。特别不称职的可以中途撤换。 26. 科代表准时把作业交到老师办公室,做好作业上交情况记录,每周五下午把作业记录本拿给班主任汇报。协助老师做相关辅助工作;此项由学习委员负责监督执行。 (五)寝室 27. 在规定时间内就寝,熄灯后尽快就寝,不得说话。影响到宿舍得分者扣10分,并写出500字的反思性文字。此项由生活委员和舍长监督执行。 28. 不得在寝室里作任何有违中学生道德规范的事,例如打牌、抽烟喝酒打架等,违者扣30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此项由生活委员和舍长监督执行。 29. 早6:20必须起床,违者五次走读一周。回来后签定试住协议,若再犯取消住宿资格。此项由生活委员和舍长监督执行。 30. 10点之后不准离开自己的寝室,否则一次警告扣千分制,第二次通报家长,第三次走读一周。此项由生活委员和舍长监督执行。 31. 熄灯后说话者,罚其打扫寝室卫生一天。此项由生活委员和舍长监督执行。全期内超过3次,罚其走读一周或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 32. 一周无迟起者,每周加5分。 (六)其它 33. 在校必须穿校服。屡教不改者,通报家长。 34. 在教学区内不准玩手机。凡上课玩手机不论是被老师,值日班委或是检查人员看到,自动自觉把手机交到班主任处一个月,且不要跟着后面要手机,要一次加一个月。时间到了根据学生表现和所写反思将手机归还。 35. 一周无违纪行为者,加10分;考试排名前三,按30,25,20加分;实习表现优秀者+10分; 36. 考试、测验以及平时听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违者通报其家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分。此项由学习委员监督执行。 37. 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则扣20分,并按照原价加倍赔偿。此项由生活委员监督执行。 38. 不得在教学区内从事大型球类活动,违者扣20分。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39. 不服从管理或与老师或有关同学顶撞,在全班做书面检查,扣20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共同监督执行。 40. 班委和其他执法人有意冤枉、报复同学者,一经核实,扣20分,并向有关同学当众道歉。此项由同学们监督并由班主任执行。 41. 未列出其他违纪处理办法,可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宁中等专业学校各项校规校纪》等文件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f04331f524ccbff02184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