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察和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桃江县浮邱山乡齐心村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 1、 合作社名称: (合作社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2、 合作社规模:总投资 ,注册资本金: 。 3、 生产经营规模: 。 4、 经营期限: 年。 5、 经营范围: 。 二、 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1、 乙方合作社地址位于 ,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合作社土地流转,帮助在其它部门争资立项。 3、 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合作社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4、 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桃江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合作社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乙方可自行设计合作社厂房规划,但应符合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在建设中乙方如需变更,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3、 乙方生产的产品须以当地注册公司的名义出口或销售。 4、 乙方必须保证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 万元人民币以上。 5、 乙方所取得的土地需经过桃江县浮邱山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转让。 五、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合同其它条款的承诺,并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需的费用进行补偿甲方。 2、 若甲方违约,未能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因此造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 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相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该合同。 七、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3538cd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