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协议书 甲方:内蒙古健兴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健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北路25号 乙方: 身份证: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煤炭采购,短途转站运输,销售等相关事宜进行合作。 二、合作方式: 1、 甲方负责煤矿的选择和煤炭的采购,运输,销售及煤炭的质量、数量管理与上下游客户的合同签订。 2、 甲方保证每月最低销售量为15万吨粉煤,(首月不低于3万吨块煤)。 3、 乙方为甲方的煤炭经营提供资金。甲方承诺用乙方提供的资金进行保本经营,并按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固定回报。煤炭经营出现亏损的全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承诺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各工作环节全过程进行管理-可编辑修改- 。 和负责,乙方负责甲方经营过程中的记账和资金支付与收取。 5、 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合作约定的工作内容(含采购煤炭的数量、质量、价格和煤矿的选择等)负总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上工作内容。甲方在煤炭经营过程中的付款,现场记账,收款等涉及资金流转事宜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将开立煤炭交易专用账户,合作期间由乙方资金所产生煤炭采购销售等涉及的资金流转,必须通过上述账户操作。甲方同意由乙方控制管理上述煤炭交易专用账户,甲方将账户收支所需的全部密码、印鉴等移交乙方保管,并保证在使用期间不撤销、不更换支取印鉴、不封存账户和一切阻碍资金支付、转出、转入等情况的发生。如甲方擅自修改银行账户信息或支取方式,限制现金流入或流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整。 7、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600—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煤炭采购,并负责管理上述采购资金的使用和回款,乙方承诺首笔资金不低于伍百万元,小写:(¥5000000.00元)。 8、 如资金不足需追加资金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账户管理: 甲方以公司的名义单独开立一个一般账户(煤炭交易专用账户),同时提供该账户的必要资料(包括法人人名章、密码、网银U盾)等一切手续全部交于乙方管理,如乙方委托他人管理,必须以委托确-可编辑修改- 。 认函通知甲方。 四、财务管理 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作期间,甲方采购煤炭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煤炭采购合同,煤炭采购价格必须经双方负责人共同协商确认后,乙方才将采购煤款打入指定煤矿账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运费当天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双方签字确认付款。 2、 为了双方能够长久持续合作共赢,煤炭销售期间,根据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确定销售价格;甲方销售煤炭合同中,必须将乙方管理的煤炭交易专用账户作为收款账户,同时合同原件必须提供乙方留存。 3、 甲方的其他运营费用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利润分配: 1、合作期间乙方不负责煤炭运作的盈亏,只收取固定回报,按照甲方利用乙方提供资金采购并销售煤炭的数量进行结算:块煤销售乙方每吨收取10元,粉煤乙方每吨收取5元,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点为每月2号(每月2号结算上个月利润分配)。 2、每月月底前,甲方应将当月煤炭采购销售数量书面提交乙方,乙方应将煤炭专用账户资金流转情况书面提交甲方。甲乙双方同意应按照资金实际到账日期,确认乙方的利润分配 -可编辑修改- 。 。 3、甲乙方同意,乙方利润部分可由乙方自行提取,其余利润当日由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原投资本金则保留在账户中继续运营煤炭业务。 七、退出机制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当业务出现以下风险时,乙方可单方撤回已提供资金: 1) 当整体业务出现亏损,并短期内无法好转时; 2) 当整体业务出现政策性等系统性风险导致业务会全面暂停,且短期内无法恢复时; 3) 其他可能出现的,会影响乙方利益的情况时。 甲方需向乙方及时说明情况,并在双方协商下暂停业务并退回所投资款项。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撤回所投资的款项,应于1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双方协商同意后撤回资金。 八、资金追加 在甲乙双方顺利运营满2个月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追加煤炭业务运营的资金。在乙方根据下游的销售状况,评估可充分利用追加的资金,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向账户中追加资金,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合作期内,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煤炭采购和销售任务的,应按照资金使用成本 %承担违约责任。 -可编辑修改- 。 2、甲方采购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货款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应按照资金使用成本 %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1) 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应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双方争议,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协议生效,有效期及其他: 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资金实际入账后生效; 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18年10月20日起,到2019年10月19日止,有效期内双方关于本协议的产品买卖的所有业务往来均适用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到期前30天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以此类推。 3)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能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6) 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编辑修改- 。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内蒙古健兴煤炭运销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时间: 签署地点: -可编辑修改- 。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编辑修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60f1fd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