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地,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 实验室内保持肃静、整洁,爱护公物,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实验桌、橱、墙壁上涂写刻画。 第三条 在实验中要保护仪器注意安全(参照《实验室安全条例》),节约材料和水、电、气,遇到事故立即切断电(气)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 第四条 仪器设备专人维护,严格履行领物、借用、仪器使用登记手续,如实记录仪器状况,仪器负责人对登记情况定期清查核对,并参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第五条 尊重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权,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从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对隐瞒事故真相者从严处理。 第六条 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报废须作技术鉴定,填写相应的申请报废单,逐级上报批准。 第七条 遵守劳动纪律,仪器和实验室使用完毕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锁好门。 第八条 非研究院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如因科研合作需要确需进入实验室或委托研究院人员进行实验,须经研究院负责人批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517b0c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