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贷的性质特点与启示 作者:梁育 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8年第6期 随着我国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以及不断将外需转化为内需,我国逐渐由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尤其是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情况下,大学生网络贷款问题已经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网贷的特点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注重引导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形成合理的金融信用观、消费观与劳动观,以规避网贷风险。 一、大学生网贷的性质特点 (一)大学生借贷的“虚荣性”与“恐慌性” 追求“快消品”是新时代大学生消费特点之一,因此,在面对暗藏陷阱、低门槛、宽审核、暗箱操作的校园贷时,强烈的心理积极倾向性和心理暗示诱导大学生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借贷。借款购物带来的虚荣消费心理、攀比消费心理、超前消费心理和享乐消费心理的满足,将进一步助长其更高的贷款积极心理。但是在虚荣心理得到满足的背后,却往往是逾期无法还款的恐慌与消极还贷心理,在虚荣的高潮与恐慌的低潮中上下起伏。 (二)网贷申请的“短期性”与还款挤牙膏式的“长期性” 网贷的最大便利之处在于通过网络实现虚拟交易,在信息高速网络下具有无可比拟的快捷性,尤其是在多少分钟内就可以完成审核和“到款”等诱惑性词语的引导下,如此低门槛和宽审核使大学生快速步入网贷。但是在高息、无还款能力下,大学生往往无法合理控制和规划消费,逾期率偏高,只能挤牙膏式地、长期地与贷款平台进行博弈,甚至于拆东墙补西墙,处于长期负债的财务状态,不仅加重了学生心理负担,还影响大学生正常的校园生活。 (三)网贷的“隐秘性”与现实的“公开性” 由于网络平台的互联网特性,使大学生普遍相信贷款平台能保密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依靠网络的虚拟身份以及非面对面的接触,能够以一个“隐形人”的身份进行网络交易,部分学生甚至采取裸贷形式(实际上,很少有大学生会对其他人公布自己的资金来源是贷款,数据显示,55%父母对大学生子女贷款不知情)。但事实上,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并不正规,不仅不会保密借贷人的个人信息,反而会公然将借贷人的隐私公布于社交平台。一旦大学生产生违约或逾期还款,铺天盖地的讨债电话,以及当时申贷时“自愿”填写的各类个人信息与担保人信息,会潮水般地涌出网络,走向现实。一旦网贷信息得以公开,便具有极高的曝光度和话题性,这种高曝光度和公开性,会给贷款学生带来强大的压迫感。 (四)大学生网贷前的“迷惑性”与还贷时的“暴力性” 消费型社会最大的特征是鼓励超出生存必需范围的消费,以便维持、拉动、刺激生产,极力诱发人们消费的欲望,因此,可以看到,针对大学生借贷广告投放充满了各种诱惑性、迷惑性的词语层出不穷:“即刻拥有”“快速”“仅需学生证”“快速放款”“低利息”等,投放的产品也主要针对电子快消品、化妆品等非学习必需的高端消费品,而非创业创新科研等学科学习方面的必需品,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当进入还款或者欠款阶段时,网贷平台将采取软暴力形式如发布个人隐私资料、电话、短信告知借款方,或更进一步地采取辱骂、跟踪、胁迫等硬暴力方式使借款人屈服,尽快还款。 (五)大学生网贷的“合法性”与“非法性”并存 实际上,对于正规的校园贷款公司来说,其具有相对完善和严谨的审核机制,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的债务,是具有合法的追索权的,其追求利润的“营利性”是受到保护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却有一些唯利是图的贷款公司,采用了一些欺骗性和虚假性的宣传,尤其是暗藏高利贷的隐性条款,非常容易产生逾期和超出大学生的偿还能力,同时也经常采用如前所述的软硬暴力的非法手段去获得超出合法收益以外的高额利益。因此,大学生借款时要保持清醒,选择正规的网贷机构。 (六)大学生网贷的“网络性”与“实体性” 大学生网贷建立在互联网信息高速发展之上,网络是其发源土壤和野蛮成长的生长素,没有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就没有网贷的存在,这也是其区别于银行等传统贷款模式之所在。依赖于网络,借贷方和贷方、担保人似乎是“隐形人”,由网络上的表格、数据、照片等数码化、网络化资料所构成,使用虚拟的身份所带来的远比传统贷款模式小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使大学生更容易沉浸其中,而且更容易利用网络发布消息。与此同时,大学校园贷又是具有实体化的存在,离不开真实的大学生与借贷方,一旦违约和逾期,各大网贷平台就会将所发展的项目代理人制度、个人隐私材料散布出去,甚至对借款大学生造成人身威胁……这种情况超出了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使其对社会产生不信任、敌对的负面情绪与心理,甚至造成自残。 二、提高大学生网贷防范意识的对策 (一)普及金融信用知识,树立正确的金融信用观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用社会,信用作为一笔珍贵的资产日益被社会认可,因此,应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信用观,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合理引导和允许适度提前消费的同时又要求大学生珍惜自身信用。 (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合理消费,规避消费陷阱 调查显示,大学生网贷主要集中在高端电子快消品、旅游聚餐等交际娱乐、购买服装和化妆品三类消费上,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比例是用在了学习资料和创业方面的自我提升上;借款人所在地经济越发达、月收入越高、学校相对较好,其发生违约的概率越低;借款人的性别对发生违约的概率影响不大;借款金额越大、年利率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发生违约概率就越低。因此,要根据大学生网贷的特点,合理引导大学生消费,使其学会规避风险,做好大学生消费观、消费心理、消费行为的引导与消费权益保护等教育。 (三)家校联动,培养大学生正确的劳动观 网贷的“隐秘性”特点,使得作为“隐形”承贷人的家长经常无法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消费行为,学校也无法及时把握学生的消费动态,往往是事后得知学生的大额消费,这与学生存在不劳而获心理、轻信宣传、自信还贷能力强、对家长依赖有很大关系,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只有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劳动观,树立起以双手劳动创造的人生信条,通过家校联合,培养大学生的劳动精神,领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精神实质,才能帮助学生形成诚实劳动、合理消费的习惯,规避贷款风险。 (作者单位:西安工程大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7b1acc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