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有关财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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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有关财务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保险公司 【发文字号】财商字[1997]194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131 实施日期:2008131日)废止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7.05.05 【实施日期】1997.05.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有关财务管理的通知

199755 财商字[1997]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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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六条有关提存保险保障基金的规定,加强对保险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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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b4c2b7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