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方: 订单编号: 联系人: 采购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付款方式:月结款30天 地址: 发票类型:17%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名序号 称 1 2 3 4 5 产品名称 位 单量 数价 单额 金交货日期 注 备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备注: 1、以上价格含税、含运费。 2、交货地点: 电话:0527-80330886 3、所供产品的品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与要求,符合采购方认定的标准产品质量要求,质保期2年。 4、若产品不合格,供货方应在2日内负责更换为良品,品质异常应在24小时内回复完成,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相关费用,如:违约金、车费、人员工时等,皆由供货方承担。 5、送货单请盖章,并注明订单编号及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以利于采购方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6、订单若有任何变更或修改,供货方应注明变更处并回传采购方,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7、货物若不能按时交货,供应方应提前两日书面告知采购方,否则采购方有权结算时按采购订单总金额的1%每天扣除,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结算时直接扣除。 8、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给荣大的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一时期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价格或高于同期市场行情,否则应十倍返还荣大价格差额。 9、以上订购产品请供货方认真核对,并与2日内盖章回传,逾期则视同承诺采购订单内所有内容。 10、本采购单订单具法律效率。 11、采购方在收到供应方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支付货款。 供应商签字盖章 制 表 审 核 审 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d34704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