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强化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XXX部门负责人应仔细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施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XXX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详细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扬教育和消防学问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常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按时制止、订正违法、违章行为,发觉并消退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按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1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火灾发生后,按时报警、快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7ba73548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