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博士招生目录202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数学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三、招生专业见专业目录 部分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应二级学科专业,详见下表。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修读过报考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报考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第1、2、3、4、5条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直接攻博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第1、3、4条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的各项要求及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选拔方式 (一)申请考核 (二)直接攻博 2023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商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数学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方案》。 (三)硕博连读 2023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商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数学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哲学(代码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9000元,其余学科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奖助体系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学院(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84e532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