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人员去财务公司学习新闻稿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上级巡查整改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举措, 结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县质安站于2021年7月26日上午召集质安站与下属正博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人员去财务公司学习,就相关财务事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财务人员要根据县财政局印发的《宁海县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汇编》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差旅费、培训费、夜餐费、干部社会化培训等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同时对2018年4月~2021年6月期间的质安站和正博公司财务账本进行全面自查。 党支部书记、站长谢林江重申了财务制度中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落实相关要求,指出财务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关键工作,制度的执行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单位反腐倡廉的工作开展,并对财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力是关键因素。二是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相关要求,不能个别或者少数领导说了算,财务人员应服从制度而不是服从领导个人意图,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里”。三是财务人员应通过学习、交流、培训从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从严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此次开展质安站与正博检测公司内部自查自纠,着重检查工资、津补贴、奖金、通讯费、慰问金等。 通过此次财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ac6d16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