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范文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今天我借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原著是【英】柯南·道尔,福尔摩斯众所皆知可他却是个小说中的人物,在每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选料的拨开重重迷雾。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幽默的绅士风度强烈的留在了读者的脑海中。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中和往往就隐藏在身边狡猾罪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喜好,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集正义、智慧、勇敢和幽默于一身,几乎成了神探的化身,以至于许多人都把他当做现实存在的英雄来看待,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的助手,很好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太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 ___”“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后一案” 其中,“最后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后一起落入万丈深渊。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 ___,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己的孩子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孩子一直在废墟中等待着妈妈。几天过去了,妈妈一直没来救他。结果,这个孩子由于缺水,死去了。 这件事说明了妈妈为了别人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c0d43bdf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