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大会讲话稿 这里召开全市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大会,刚才市教育局、财政局对相关工作作了布置,都同意。下面,再强调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教育经费及时到位、规范使用是全市教育工作的基础保障,它关系到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教育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教育能否实现均衡发展,关系到人才培养战略的落实。对于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始终确立“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把教育的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履行职责,切实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二、关于教育系统编外人员用工、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绩效考核等几项具体工作 (一)关于编外人员用工 1、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学校编外人员用工工作领导与管理,进一步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严格编外人员用工申报制度,严格编外人员使用管理。 2、全市各中小学编外人员用工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其用工计划必须经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聘用编外人员,一经发现擅自聘用,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学校自负,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3、确保编外人员用工的经费保障。经批准的编外人员用工,其经费按后勤服务人员标准列入部门预算,编外人员用工的工资和奖金、福利标准由学校根据编外人员用工的工作量和业务水平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要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二)关于义务教育经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学校应严格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经费管理、使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正确科学地管理和使用各项资金,确保为广大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对各项经费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移用和挤占;学校按规定收取费用必须纳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应严格按《浙江省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挤占公用经费用于大量开支招待费、旅游疗(休)养、发放教职工福利等;不允许学校利用食堂赢利,变相发放教师奖金、福利、津补贴等。 2、各乡镇(街道)要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确保教育财政投入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依法保障教师合理收入,将各项义务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违规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用于乡镇(街道)自身日常开支、发放职工奖金福利。 3、市教育局、财政局对教育经费管理要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存在挪用、移用、挤占、截留的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教育经费拨付情况的经常性督查,督促乡镇(街道)采取有效措施,足额拨付各项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三)关于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断提升的课时津贴给学校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已经从10年前的激励作用逐步走向负面,阻碍教育的和谐发展,进而影响教育质量的提升;学校名目繁多的奖励项目和各种津补贴,均由学校自定,有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有的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而且正在对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产生消极影响;教育经费投入等资源配置缺乏科学性,导致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学校与学校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 实行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符合《义务教育法》、《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初中教育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把实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内涵、主要措施等宣传到每个教师,使他们理解政策,促进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 1、要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各单位、各学校一定要增强预算意识,在预算的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722206ec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