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一级学科专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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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一级学科专业证明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附件1(辽教办2019]165号)精神,对我校20xx年参加省专业评估的专业提交的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专业

口腔医学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8个专业。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领导及专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2.请各参评专业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下载“20xx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数据需核实问题清单”(各专业存在问题不同,附件2)。

3.请各参评专业的数据进行核实确认,确认方法参见附件1。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填写《20xx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数据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附件231216日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统一加盖学校公章。于xx17日(星期二)1200前将加盖学校公章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到各参评专业在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中分享的网盘中,请在原网盘内创建子目录并上传具体材料。


4.根据数据复查及核实结果,如需要修改或删除定量指标数据的,请于xx17日(星期二)1200前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中修订相应数据。不在《20xx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数据需核实问题清单》范围内的数据,不得进行修订。各参评专业修订数据后,请使用系统的填报情况检查功能以确保数据无误。

经各参评专业修订后的相关数据,将重新在辽宁本科xx网“专业综合评价”专栏进行公示。数据修订情况将由专业信息填报系统自动汇集,并将生成数据变更对比页面,省厅将组织专家进一步核实。二次核实后,将对参评专业还存在问题的数据统一进行处理。对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材料不充分的数据、经二次核实确实不符合评价指标体系采集要求的、未根据本专业需核实问题清单在专业信息平台中修订的数据进行“标记无效”或修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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