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车辆及保险权利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车辆所有权及保险理赔未进行处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车辆所有权及保险理赔事宜交由乙方处理,因该事故的保险理赔金归乙方所有,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二、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款项自签订协议的同时支付甲方 元,协议签订前的交通事故违章及罚款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同保险公司调解,领取案款。 四、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当配合乙方办理理赔手续,提供相应证件和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事故不存在诈保行为,该车辆已经正常年检,驾驶人员具有驾驶资格,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此事故不能正常理赔,甲方负责该车辆所有修车费用,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为 元。 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e0305a15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