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同资产之“人人贷”提示及解决

时间:2022-07-10 03:41: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辉同资产之“人人贷”提示及解决

中国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发布“人人贷”风险提示,称人人贷(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特别是抵押贷款,房屋贷款,着急用钱,快速放款等业务。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

在银行信贷持续偏紧背景下,人人贷中介公司近来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抵押物后进行配对,对着急用钱的人进行快速放贷并收取中介服务费。辉同资产认为从目前这类公司的运作看,存在大量潜在风险。 由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同时,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管理,防止银行从业人员涉足此类信贷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沟通,商请针对“贷款超市”“融资公司”等不实宣传行为给以严肃查处。 银监会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控等七大问题和风险:

——在国家对房地产及“两高一剩”行业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

——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人人贷的网络交易特征,使其面临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同时,这类中介公司无法像银行一样登录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监管。

——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如一些银行仅仅为人人贷公司提供开户服务,便被后者当成合作伙伴来宣传。


——国内目前相关立法尚不完备,对其监管职责界限不清,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

——国外实践表明,这一模式信用风险较高,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对此辉同资产管理公司表示极大的认同,同时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直呈上涨态势,从而出现房地产价格高于抵押贷款价值的现象,一旦形势逆转,可能对贷方利益造成影响。据辉同资产公司了解,人人贷中介公司为促进交易、获得中介费用,可能有意高估房地产价格,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故对着急用钱或者需要贷款抵押进行投资理财的人们来说,选择正规的公司是对自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北京辉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托专业化的企业管理团队、开拓性与稳健性兼具的经营理念,不断追求先进的信用管理模式,对需求抵押贷款,房屋贷款,着急用钱,快速放款的众多客户提供了安全体贴的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aead0183c4bb4cf7ecd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