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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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2009新规定)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帐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房租发票;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45险、8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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