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O与财务总监有什么区别? CFO与财务总监有什么区别? 首席财务官——CFO(ChiefFinanceOfficer)是企业治理结构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产物。没有首席财务官的治理结构不是现代意义上完善的治理结构。从这一层面上看,中国构造治理结构也应设立CFO之类的职位。当然,从本质上讲,CFO在现代治理结构中的真正含义,不是其名称的改变、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职责权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发挥。所以,如果仅仅改变称谓,而不调整职责、赋予权限,即使设立了CFO岗位,也不能说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任务已经完成。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不等于首席财务官 美国柯达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在接受国内新闻机构采访时,谈到了美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的职责。他认为,美国公司的CFO全盘管理公司的财务和会计事务。CFO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结算报告传达给投资人,让投资人了解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因此,CFO也是公司与投资人沟通的一个“传声筒”。首席财务官负责财务、会计、投资、融资、投资关系和法律等事务。公司的财务部门、会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都归CFO管理。除了负责公司与投资人的公共关系,CFO要保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拥有足够的现金,要保证有足够的办公和生产经营空间,他们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也可以在股市筹钱。此外,公司自身的投资事务和复杂的法律事务,也都由CFO来统筹管理。 中国的总会计师有哪些职责呢?修订后的《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本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的职责:一是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的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规划,有效地使用资金;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分析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等。二是总会计师协助、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等问题做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等。 对上述观点和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外的CFO较之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要大,要广。如公司许多与财务会计活动有关的事项(如法律事务)、部门(如信息部门),均由CFO直接管理,或者由其拍板决策,而国内的总会计师的管理范围相对小一些,对高层决策则只扮演参与角色,仅起协助作用.所以,将中国的总会计师改称国际通行的CFO,不符合CFO的本义,也不能对完善中国的治理结构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财务总监一词的用法和含义在中国很不统一。许多人直接将CFO称为“财务总监”。国内一个“财务总监网站”也将CFO作为财务总监的同义语使用。还有人认为,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或全体所有者代表决定的,体现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这个意义上,财务总监实质上是所有者委托的监督代表。在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国有控股公司执行财政部、监察部的《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后,财务总监也作为派出机构向下属(下级)单位委派的履行管理、监督职能的会计人员的专门术语使用。我认为,从习惯和字面上解释,财务总监的职能应更多地理解为监督、监察。这与国际通行的首席财务官的职能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无论从企业角度还是从政府角度讲,财务总监也不能改称为首席财务官。 没有股权的CFO不是真正的CFO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57e0165d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