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的美文:我喜欢西藏 店铺:出去转转开阔自己的眼界和见识,增加丰富的人生阅历,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我喜欢西藏》。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喜欢旅行。不论旅途颠簸还是路途漫长,远行是美好的,我喜欢让漂泊不定的心永远在路上。 我所去过的城市和国家为我所经历的十六个春秋冬夏镀了一层珍贵的花边。小时候,我总是将目光投向那些繁华的大都市,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更向往那些最初的、纯粹的。 今天我想说的是,我喜欢西藏。 从西藏回来,我就想把感想写下来,可是心里装得太多,反倒不知从何说起了。谈到西藏,紧跟着的就是“世界屋脊”的雅称,他拥有着两项世界之最,世界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世界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我虽没领路过珠穆朗玛峰的磅礴气势,但却被与它遥遥相对的雅鲁藏布的惊艳所折服。的每一处景观都令人惊叹,峰顶处冰川垂悬,山间云雾缭绕,这里的山峰,前一座还是绿水青山,后一座便接着被白雪覆盖。 而能与雪峰争辉的唯有晶莹的湖水---西藏九大错。我去的是纳木错的巴松措,藏语“纳木错”在汉语里的意思是“天湖”,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澄澈的湖泊,那儿的水仿佛能洗净蒙上尘埃的心。 最迷人的除了令人叹为观止的自然景观,还有人文景观。而我最想说的便是西藏独具特色的文明。不同于我们的,那儿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栋楼宇都散发着灵性的光辉。 在西藏,哪怕只是一颗小草,也能享有万众仰首的荣光,更何况是一座规模宏大、历史悠久的宫堡建筑群-----布达拉宫。不管身处西藏的哪个角落,人们虔诚叩拜合拢的手掌始终指向这座世界海拔最高的布达拉宫。 那天我们去布达拉宫的时候起的很早,大概是六点钟左右。那个时候,我们就在街道上看到有好多的藏民一手提着佛珠,一手拿着转经筒边走边转。导游说,他们一般五点多就开始拿着转经围着所在的城市走完一圈。布达拉宫最早是松赞干布为文成公主修建的皇宫。而我今天更想说的,不是布达拉宫的宏伟壮观,也不是它的历史文化,而是那里的人,那里每一个虔诚祈福的人们。一到布达拉宫广场,我就被一行人吸引住了,他们面朝布达拉宫,手里拿着一个木块状的东西,跪拜在地上,嘴里默念着什么,然后又将整个身子贴在地面上,伸长手臂,将木块放下,然后起身走几步拿起木块,继续俯身跪拜,重复着以上的动作。 导游说,那是等身长跪,我们走完布达拉宫用了半天的时间,而他们围着布达拉宫广场磕完全程。我们穿短袖,他们们穿着羽绒服,他们在喘着粗气,却目光坚定,没有丝毫要休息的想法,更别提放弃。他们膝盖上绑着用海绵做的护具,但大都已经磨烂了。我很难想象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意念来支撑着他们如此虔诚的信仰。 如果说布达拉宫是西藏的标志,那大昭寺就是藏地的灵魂。在大昭寺广场,成百上千的藏民睡在那里,醒了就开始磕长头。他们不远万里从西藏各地一路磕到拉萨。如果我没有亲眼看到在大街上磕头的藏民,我也很难相信她们的信念会如此执着。 最让我难忘的是雅鲁藏布大峡谷中的孩子。那时我们寄宿在雅鲁藏布大峡谷里的一户人家中,他们有两个小孩,一个小女孩叫卓玛,我们和她玩的时候,给了她一个棒棒糖,她应该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零食,小手紧紧握着那个棒棒糖,竟直接带着包装纸往嘴里塞。我当时看到她这个动作有些手忙脚乱,因为语言不通,又不知道怎样才能告诉她吃糖要先撕掉外面的包装纸,只好又从她手中那回棒棒糖撕开再给她…… 我说我喜欢西藏,其实更喜欢的,是那里人与自然还有生灵的和谐的美。无论我们去西藏的哪里,当经过乡间小道时,总有碰见让司机头痛却很有趣的现象:会有成群结队的牛羊马在过马路,或者是一只家畜无所畏惧、无所顾虑的挡在路中央或是悠闲自得的过马路,而在车上的我们,则需停下车来,耐心的等他们过去。而且对着他们按喇叭是不管用的,他们仍旧是嚣张跋扈地挡在路中央…… 据说上帝曾经和藏民打赌,如果他输了双方就交换住所,结果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cd1dd9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