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 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 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妇产科学(105110)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 (4)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可以学历专业报考专业学位;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不准报考专业学位。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除本专业外,医学技术专业接受临床医学、影像技术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病理技术、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基础医学专业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药学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接受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生物学接受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e5b8794a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