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1、对配电室的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修等制度。 (4)、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 (5)、配电室内禁放杂物。 (6)、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许放床。 (7)、配电室应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8)、配电室房间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气管线。 (9)、配电室应有应急照明装置和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药。 (10)、配电、供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2、在安全用电方面的要求 (1)、配电箱(柜)附近不许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 (2)、配电箱(柜)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箱内不许放杂物。 (3)、电线和通讯等线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4)、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6)、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7)、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8)、凡是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9)、对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瓷灯口,库房内不允许使用60瓦(含)以上的灯泡。 (12)、使用行灯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12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并绝缘良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ecfc8fc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