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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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化工学

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的规定

工学院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读期间至少要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一篇英文学术论文、在 E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三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一篇英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三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二篇英文学术论文。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1.获得省部级奖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2.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两位) 3.经省部级鉴定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4.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位)

5.在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中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本规定中涉及的各类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领域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北大学。

本规定由2009级硕博连读研究生起执行。





工学



2012.3.2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021fd157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