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07年硕士生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和联考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单科 总分 备注 50 哲学(01) 90 320 55 经济学(02) 90 365 法学 (03,不含法律硕士) 55 325 90 50 教育学(04) 180 325 对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照顾。 330 90 50 文学(05) 50 历史学(06) 180 330 50 理学(07) 90 310 50 工学(08) 90 310 50 医学(10) 180 315 55 管理学(12,不含工商管理硕士) 90 355 55 法律硕士(030180) 90 355 工商管理硕士 (120280) 外国语60 200 综合能力120 ①本科和大专毕业6至9年(研究生毕业4 至7年)者,外国语不低于55,综合能力不低于110,总分不低于188; ②本科和大专毕业10年(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者,外国语不低于50,综合能力不低于100,总分不低于176。 注: 1.外国语、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的业务课满分为300分,工商管理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2.表中括号内01~12为学科门类代码,030180、120280为专业代码; 3.复试通知将于3月下旬由各院(系)寄发,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各学科专业一般按1:1.2的比例(个别学科专业可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复试。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权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查询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4.单独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2c7e2a915f804d2b16c1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