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民警体检制度 为了保证公安民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分局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体检对象 本分局在职民警以及退休干部,均可按照本制度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分局每年安排全体民警体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下半年。因请事假、病假不能参加当年体检的,不再单独办理。 三、体检的内容 1、男民警检查的内容:(1)内科:心率、肝、胆、脾、胃、肾等;(2)外科:全身淋巴、脊柱、四肢关节、皮肤、血常规、心电图、体重;(3)眼科;(4)耳鼻喉科;(5)口腔科。 2、女民警检查的内容:(1)内科:心率、肝、胆、脾、脏;(2)外科:心电图、全身淋巴、脊柱、四肢关节、乳腺、皮肤、血常规、体重;(3)眼科;(4)耳鼻喉科;(5)口腔科;(6)妇科检查。 四、组织领导 1、分局民警体检工作由政治处、装备财务科共同牵头负责。政治处负责体检的组织安排等工作,装备财务科负责落实体检医院、项目、经费等工作,保证民警体检顺利进行。 2、各单位接到体检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每个民警都能参加体检。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和政工干部政绩考评中。 3、针对体检中发现有病情的民警,各单位领导从关心、爱护民警的高度出发,积极支持、协助民警及时治疗,达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的目的。 五、体检档案的管理 每年的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表在一周内发给民警个人保管;同时,要形成汇总表由分局政治处专人保管,建立全分局的民警健康档案;各单位也应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以随时了解民警的健康状况。政治处每年年终时就当年体检制度的落实以及民警的健康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658e72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