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填写要求和说明 一、要求: 1.仔细看此说明,严格按要求和说明填写。 2.办证顺序:院(系)核对“成绩登记表”中的各项数据-组织学生填证-按“成绩登记表”的顺序排好—派学生带着全部的成绩登记表和证书到教务处打上编号、盖上中心的印章、照片上加盖钢印-教务处到省语委办盖发证单位的印章 2.院(系)统一组织填写证书,一定先核对“成绩登记表”上的姓名和出生年月,然后按“成绩登记表”的顺序填写并排好。 3.到教务处办证时间:5月14日全天、15日上午(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各单位具体办证时间:14日上午8:00文学院,9:00历史、外国语,10:00教育、外语部书法;下午2:30数学、物理,3:30、化学、生物,4:30资源;15日上午8:00体育、9:00杏坛、10:00书法。各单位严格按通知的时间到教务处会议室办理,过期因耽搁到省里盖章,一律不再办理,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4.“成绩登记表” 是存档材料,不得涂改、损坏、丢失,办证时必须同时交过来 ,以便核对证书上的成绩,否则证书无效。只有姓名和出生年月如果变动,另纸告知。 5.填写证书各个项目不得涂改,尤其是姓名、成绩、等级不得涂改,如有涂改一定要换证重新填写。 6.写坏一个证书需上交省语委办5元工本费,办证时交写坏证书的工本费,同时必须交回写坏的证书。 二、说明: 1.用笔和用字:黑墨水的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用规范汉字。 2.证书上贴一寸的彩色照片,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测试时间填写:于“2009”年“3”测试,填成绩、等级,发证时间填写:“2009”年“6”月“30”日。“编号”、“经―――”后,这2项空着,到教务处会议室在老师的指导下自行打印,“发证单位”由教务处统一到省语委办盖章。 4.成绩和“×级×等”按“成绩登记表”上填写,不得填错和改动,否则视为作弊。(92分含92以上为一级乙等,87分含87以上为二级甲等,80分含80分以上为二级乙等,如发现表上的成绩与等级不相符,请及时反馈) 5.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电话:1122 成绩暂定为“一级乙等”的,成绩登记表和证书不填成绩和等级,经省语委办审查后确定等级再填,其余项目都填上 证书填写样式: 照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编号、经―――(不填) 于2009年3月测试,成绩×分。确认普通话水平为×级×等。(等级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 发证单位:(空着) 2009年6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a2c66d3968011ca30091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