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 1、 约法三章 中国古代法治典故《约法三章》,最早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公元前206年,刘邦带兵攻到了咸阳,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秋毫无犯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为了取得民心,还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对此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内容虽十分简洁,但精神内涵丰富,其所提出的有关政治和法律主张,在中国政治文明史和法治文明史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奉公守法 《奉公守法》不仅是一个成语故事,也是一个法制故事,最早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战国时期,赵国有位大将名叫赵奢,年轻时,曾担任赵国征收田税的小官。有一次,赵奢到平原君赵胜家去征收田税,谁知赵胜管家蛮横不讲理,不肯缴纳田税。赵奢根据当时的法律,杀了赵胜手下九个参与闹事的人。赵胜知道后,扬言要杀赵奢。赵奢知道赵胜要杀自己,不但没有躲避,反而找到赵胜,对他进行了一番劝解,说如果大家都不遵守法律,国家必然衰弱。国弱则被欺,富贵难保,应以身作则,重视国家的法令。赵胜这才罢休,还把他推荐给了赵惠文王,并得到了重用。后来“奉公守法”就指某人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做事非常规范。 3、徙木立信 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有不少,《徙木立信》就是其中之一,又名“立木为信”、“商鞅立信”,最早出自《史记·商君列传》。春秋战国时,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为了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诺: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但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尝试,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并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由于“徙木立信”这一做法反映了变法图强的决心、赏罚分明的法治效果、言出必践的实干精神,因而在历史长河中总是作为革故鼎新的范本,为一代代改革者所推崇。 4、秉公执法 自古以来《秉公执法》的法制故事有不少,在Maigoo小编看来最具代表人物当属西汉“包青天”张释之,不畏皇权,秉公执法。张释之一开始十年都没有得到升迁,后来才升任廷尉。他以执法公正、刚直不阿闻名,当时的人称赞“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张释之早期曾任公车令,掌管宫门事宜。有一次,太子刘启与梁王刘揖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没有下车,违反了法令。张释之当即阻止太子和梁王进宫,并以“大不敬”的罪名向汉文帝检举揭发。汉文帝只得摘下帽子赔罪,事后张释之不但没有被贬,反而接连升官,后来被封为九卿之一的廷尉,负责审理全国的刑狱案件。张释之秉公执法的事迹在《史记》《汉书》《资治通鉴》等均有记载。 5、克己奉公 法律经典故事《克己奉公》,最早出自于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遵传》。在东汉初期,颍阳人祭遵投奔光武帝刘秀,被封为军中执法官。他任职期间,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后人所称赞。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情后,便依法处置了。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但主簿陈副劝阻道:“严明军令,本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好。只有像他这样言行一致,号令三军才有威信啊。”刘秀听了觉得有理,后封祭遵为征虏将军,颍阳侯。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克己奉公,常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手下的人。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 6、公私分明 《公私分明》这个法律小故事,虽说最早出自《韩非子·饰邪篇》,但大家最为熟悉的还是“齐桓公问管仲谁可为相”的故事。齐桓公之所以能雄霸春秋,主要原因在于他不计前嫌重用能人管仲;管仲能被齐桓公不计前嫌就是鲍叔牙的功劳了,鲍叔牙和管仲可谓是生死之交。在齐桓公完成了称霸的大业之后,管仲病重不久于人世,齐桓公去探视管仲,问到“群臣之中谁可为相?”管仲一连说出四个人名,鲍叔牙排在第四。齐桓公说:鲍叔牙对你那么好,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把他排在第四。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中唐时期,雍州有个负责地方治安的官员叫李元宏。他性格耿直,不畏权势。一次,太平公主赴雍州游玩,相中了当地寺院里的一盘水磨,未经寺院和尚同意,即吩咐随从准备强行运往京城,归为己有。寺院和尚不服,立即告到李元宏那里,李元宏将水磨判归寺院和尚。这一判决,吓坏了李元紘的顶头上司、一向趋附权贵的雍州刺史窦怀贞。他即刻命令李元紘将水磨改判给太平公主。李元紘对这种恃强凌弱、媚上欺下的行径无比愤慨。二话不说,当即挥笔在原判决书的空白之处书写“南山可移,此判无动”八个大字,坚决维持了原判。后世将这八个字逐渐浓缩成了“执法如山”,这便是中国古代法治典故《执法如山》的由来。 缇萦救父 经典古代法治故事《缇萦救父》,出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迄今为止已经流传近二千年,在民间可谓家喻户晓。古代刑法之中,除了死刑之外,最为残忍的就是肉刑,废除肉刑是汉文帝刘恒的政绩之一。但是导致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却是一位女性,她就是淳于意的女儿淳于缇萦。汉文帝的四年中,被诬陷的淳于意,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他的5个女儿,便跟着囚车哭泣。淳于意心情郁闷骂道:“生女儿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就跟着父亲的囚车到了长安,向皇帝上书说,请求让自己做官奴婢来替自己的父亲赎罪,给犯过错的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被淳于缇萦所感动,特别下诏令废除了肉刑。 9、不私故旧 关于法制的故事有不少,摘自《资治通鉴》“不私故旧”的法治典故,想必很多人都熟悉。在唐朝时,濮州刺史庞相寿因为犯了贪污罪被罢免了官职。庞相寿便陈述自己曾经在秦王府当过幕僚。唐太宗以前是秦王,得知自己的老部下被罢免,很是同情,准备给他官复原职。魏征谏言:“秦王的老部下那么多,假如都这样,会让正直的人心寒。”于是,唐太宗就采纳了魏征的建议,并告知庞相寿:“过去我身为秦王,是一府之主;而今身在皇位,是天下之主,不可循私情照顾老部下。”唐太宗便赏赐庞相寿一些布匹丝帛让其回家,庞相寿含泪而去。 10、太守断牛 《太守断牛》是家喻户晓的古代法制小故事,出自《折狱龟鉴》中的《擿奸》篇。南北朝时期,于仲文曾经担任过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只找到了一头牛,而两家人都前来争着认领这头牛,州郡长官很长时间也没能解决这一纠纷。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案极易解决。”他就命任、杜两家各驱赶自家的牛群来,然后把两家都认领的那头牛放出去,那头牛便径直向任家的牛群走去。见状,于仲文谴责了杜家人,杜家人认错而去。老百姓纷纷称赞说:“明断无双有于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8025a01a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