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职责和工作内容 政教处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职责 1、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党建工作,开展学校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政治教育提供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并负责学校中央和地方的政治教育培训及党政领导接待工作。 2、教育科学研究:负责和督导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体系。 3、公共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和文科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教育政策,并负责执行和督导。 4、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学校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和指导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并负责督导各种社会联系活动。 二、工作内容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开展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宣传中央和地方有关政策,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政治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指导文科教学:负责指导文科教学,组织学校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文化活动,积极推动文科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3、参与教育科学研究:负责参与和组织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指导教师开展新的课题研究,加强学校的科学研究能力。 4、发展公共服务:负责发展学校的公共服务,例如组织社会实 - 1 - 践活动,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展各种专业技能,以及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社会服务活动等。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ac5549a9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8a.html